尘曦

【时芦】大漠孤烟直(一)

时光×芦焱(爱情向)

(ooc啊啊啊,芦焱没有和卞融在一起,时光没有带薛小家逃跑,门栓和小家都没死,就是为了谈恋爱嘿嘿嘿。记得三火说过他属鸡,但是看设定他是1905年的,不过1905不是鸡年,1909是鸡年,三火看着那么年轻,那就私设三火是1909年的,时光比他小十岁。

纯为了自己产点粮吃,就要涩涩,文笔差,不喜勿喷。)



1919年5月4日,再过一百年,人们也会记得1919年5月4日。

那年的芦焱十岁,是芦家的二少爷,那年的时光还不是时光,只是个出生在上海棚户区的千百婴儿中的一个。

真是好笑,谁能想到在1919年出生的时光成了屠先生的拥趸,谁又能想到,1919年出生的时光后来又真的走进那茫茫革命浪潮。

不过那都是后话了。

那时的芦焱只晓得自己的哥哥常与算盘账本作伴,他就想啊,那些东西有什么好的,芦家的大少爷,缺不着吃短不着穿的。

后来他长大了,因为刺杀屠先生不成,开始了漫长的逃亡之路。

在一棵树的时候,他曾经闭上眼抬头看,阳光很好,看到一片红色。

红色......

孩子们很好,虽然不好教,但是到底心性单纯,只要能用心去教,就能再也不重复父辈们只能做睁眼瞎的命运。

可惜他没时间了。

再后来去两棵树,那过程芦焱真是不想回忆,大砂锅应该叫大蒸锅,不过里面没有什么蒸汽,干得很......又遇到了那个该死的老魁和铁门栓。

一个二十岁出头的小屁孩,偏偏用这么个名字,不过后来芦焱就知道了,时光还真不是什么小屁孩,倒是他自己,单纯得要命。

时光有聪明的头脑,能对付高泊飞的法子放在时光身上就不灵了,不光脑子聪明,还有着可怕的野兽般的直觉。

所以虽然门栓和时光一看都不是好惹的人,但芦焱还是更怕时光,这是个聪明的强大的野兽,没有人情,不能用常人的思想去猜,不知道哪天就能咬死自己。

时光治理两棵树倒是确实有两把刷子,不光条理清晰,更重要的是能让大家吃饱饭,说到底还是因为他是太子爷罢了......

大早上时光就跑到碉堡的顶上,把人都叫来,把那些“赤匪”一个一个枪毙。好暇以整地看着芦焱,想知道这年月还能有脾气的文弱教书匠到底是个什么狠角色,可惜让他失望了。这还真是个废物,长得人模人样的废物。


“咱们好生地把这顿饭吃了怎么样?”芦焱嚼着饭含混不清地跟时光说着话,不对,是何思齐跟老魁说话。

时光看着眼前这人,实在好笑,他不怕自己,但不是有多沉着,只是有些初生牛犊不怕虎的稚气罢了,哼,一个而立之人,还有这些稚气。

难道忘记诸葛骡子他们怎么死的了?

抬起腿来,坐在板凳上的芦焱就掉了下去,手里的饭碗倒是稳稳当当,睁着眼只知道往自己这看,像......像只猫。

应该像吧,时光没养过猫猫狗狗的,屠先生也不可能让他养。

门栓天天来找这个教书匠逗弄着玩儿,时光想着他倒是挺会找差事的,下次多给小门栓来几拳就是了。

“真没意思。教书匠,你走吧,我让你走。”

可是时光不是真想让他走,又一次打碎了他的水,看着他在沙漠里挣扎,甚至爬行。芦焱在心里用尽自己会说的所有脏话骂时光,真不知道这人是怎么长成这么恶毒的样子的。

自己就是要去延安,他为什么就是不信呢?

时光下马对着芦焱又拽又踩的,偏偏不给他个痛快。马靴的靴底很硬,时光踩在他胸前轻轻磋磨着,感受着脚下的柔软和细细的颤抖。不知怎的,时光在这其中找到了些自己从前没感受过的乐趣。

时光可不觉得自己是个变态,在他看来,杀人只是手段,他没有九宫那种变态的喜欢折磨人的爱好。

难道自己被九宫传染了?

还没来得及扣动扳机,远处的门栓就骑着马疾驰而来,时光实在不知道怎么形容自己的情绪。

兴奋?还是难过?

“没想到今天遇到的都是大鱼啊。你就是三号吗?”

“是......”

“为什么?”

“因为我们信仰不同。”

“什么时候开始的?”

“从未改变。”


芦焱不知道后来的事,他的精神已经处于一种和身体若即若离的状态了。真正的清醒过来时已经被门栓“卖”给蒙古人了。

他不喜欢那臭臭的羊皮,不喜欢说话粗鄙的努哈桑和树海他们,不过很快他也融入进去了,酒很好,羊肉很香。

可惜鬼子不把人当人,芦焱再也吃不到那样的羊腿了。

他犯了错,他害死了那些不能被他带走的同胞,那些人只会在一次次的探路中被炸成碎片。他很迷茫,青山不在他身边,门栓也不在,自己这个假种子怎么发芽啊?

他被小欠一伙人逼得跳进黄河,黄河水很急很冷,只是幸好他没死。

没有门栓,没有努哈桑,芦焱一个人回了上海,这一路上,他见了很多,变得更脚踏实地、更悲悯众生了。他要过饭,这么说好像有些不好听,但确实有很多好心人给过他饭吃,门栓走之前也确实给自己留了点钱,为了不被别人拿走特地藏在了芦焱的衣服里面,这还是芦焱从黄河出来时才发现的。

几块大洋,几张纸币。

这是保命的钱,不到万不得已不能用的。

好不容易摸到了芦家,挨了一顿揍,看到了自己那年轻貌美的小妈,还有自己的老爸。

小妈很可怜,芦之苇不让她出门,她连字都不认识。芦焱主动教她识字,可惜他知道,这个可怜的姑娘再也见不到她的妈妈,南京惨案之后,一个妇人,又有多大的可能性活下来呢。

于是芦焱只要下了班,就给薛小家教几个字,没多长时间,薛小家已经能写一些简短的话了,高兴地让她的丈夫给自己的妈妈寄去。

芦焱看惯了人世间的悲剧,虽然心中怆然,可是面上不显。接着去商会干自己的活,发现那个曾经在一棵树派药的女学生竟是会长的女儿。

大小姐对芦焱是怎么都看不惯,她觉得自己被欺骗了,但到底是个善良的人,使的那些小性子可不及他的老爸给他带来的折磨的十分之一。

芦焱多少有了些商业头脑,可能这还真是龙生龙凤生凤,他把那辆破车子卖了出去,加上自己那点钱,又买了个新的自行车。会长看自己顺眼,还给自己涨了工资,芦少爷现在也是有车有房的人了。

更高兴的是又遇到了门栓,还得知那个司机岳胜也是自己人。

但是脾气还是要耍的,“我背下来了,我就把它全都背下来了。”

门栓激动到破音,一个劲儿晃芦焱的脑袋。

二小姐很不开心,“别晃我脑袋!”

没来得及用自己的歪理邪说跟门栓辩一辩,他就得到了一个不好的消息——青山死了。

那个比他们这些年轻人更年轻的老头,死了。

芦焱红着眼问,“那个该死的时光呢?”

“他,左腿锯了。诶,你可小心点,那假肢硬得很,可别把你这小身子骨踹散。”

“你再胡说?!”芦焱知道,门栓这样说是为了让自己别太难过。

“我们都可以成为青山......”

芦焱默不作声,他不是,他没那个能力,他只是一个手无缚鸡之力的假种子。

门栓看不得他这样,难得温柔地跟他说,“二少爷,我这么多年都没放弃,你在这颓废个什么劲啊。虽不能至心向往之,也够了......”

芦焱点点头,他很羡慕像门栓这样意志坚定的,不去整日过度思考无病呻吟。

接下来他们最重要的任务就是把芦焱脑子里的东西倒出来。

芦焱会定时来这里,但是不代表他能把所有心力都放在这,他还得关注商会的事,他的成熟比他哥哥来得要晚很多。

不过他确实越来越有芦淼的样子,芦之苇心知肚明,大儿子是回不来了,这些家产,最终还是要交给芦焱的,赶早不赶晚,起码自己这个父亲还能为他保驾护航些时日。

父子间一场谈话,让芦焱对自己家的处境才有了真正的了解。

商会有卞会长,有一大堆副会长,而这里面,芦之苇这个副会长才是真正的话事人,商会实际上掌握在他手里。不仅把商会和家产都尽数给了他,还让岳胜跟着芦焱,私底下也跟卞会长打点过让他好好照顾自己的儿子。

一时间,芦二公子真是风头无两。

不过也有例外,商业场上的新秀涂陌势头冲冲,更是有商会的一些人拥护。看来这商会内部也不是铁板一块......

芦焱没心思去想着怎么和涂陌争权夺势,因为他现在有更重要的事去做,他哥哥的五十万大洋还是死钱。

芦淼大概是活不成的,芦焱不能让自己哥哥的心血白费,可惜那犹太佬黑得很,光抽成就五分之一,而且还有往上涨价的趋势。

这不是芦焱的钱,这是芦淼的命......芦焱没办法放弃哪怕一点,更何况,这还是给前线战士的,自己作为一个不是共党的共党,作为中国人,实在心急。

可是去找父亲求救时,父亲却想让自己和卞融在一起。

一边是自己无能为力,一边是只要答应结婚问题就能迎刃而解,芦焱心中的天平已经开始倾斜,只是还是打不定主意。

卞融只是个天真烂漫的小姑娘,她还没体会过爱情,难道就要被自己以家国大义道德绑架吗?再说,就算婚后相敬如宾,芦之苇的意思是让他跟着卞家父女去往香港,自己还没去过延安,就要退居香港吗?

国难当头,岂能坐视。

某日芦焱去找门栓把密码本最后的一部分背下来,回到家已经很晚了,没想到薛小家就在他屋里等着。

“你,你这是......”芦焱惊得睡意全无,在他的印象里,小家是个很内向很沉静的女孩,跟自己父亲的关系也算不错,父亲不让她出门,她就真的乖乖听话再没出去过。

“二少爷,你已经很多天都没有教过我认字了。”小家穿着贴身的旗袍,乍一看像是哪家的贵妇人,但那张稚气的脸却宣告着,这只是个不知世事的小姑娘。

“我......”回家这段时间,芦焱还是实在不知道要管自己这个后妈叫什么,“我最近很忙,抱歉。”

薛小家摇摇头,“没事,我,我只是,来还书的。”这句话声音很小,要不是夜深人静,芦焱怕是听不清。

“什么书?”

“就是你桌子里那本《共chan党宣言》,嗯.....”

芦焱忙把小家的嘴捂住,又反应过来男女授受不亲,忙撤了手。

“这本书是禁书,不能说出来的。”

自从芦焱教给小家识字以来,小家就没少看书,当然看得都是一些很简单的书,是芦焱从学校里给她找来的。后来小家读完书就自己来芦焱屋里拿书,按理来说这也是芦焱默许的,只是没想到看到了那本书。

其实小家是看不懂那本英文版宣言的,但是芦焱在里面夹了一些纸条,只要读到好的句子,芦焱都会用中文把它写下来。芦焱的英文水平不错,翻译出的句子也是通俗易懂流畅通顺,小家倒是都看了个遍。

“我虽然在家里,但也不是什么都不知道,和之苇结婚之前我在南京。南京是大城市,我听说过那个党,也见过那个党的一些成员。他们都是和我出身差不多的,在棚户区,后来听说他们跟着大部队走了。

他们说我们并不卑贱,说要给自己当家做主,那里面还有女孩子,有个姐姐给过我糖吃,真好。”

芦焱第一次听这个姑娘说这么多话,因为薛小家说是续弦,更像个小妾,在芦家父子面前唯唯诺诺,承担着做饭洗衣的家务。

他也第一次才发现,这个姑娘,是很有可能成为他们中的一员的。可是他能这么做吗?这个可怜的姑娘,失去了母亲,困在谎言中,自己还要击破她的最后一丝希望把她带上不能回头的路上吗?

一下子,两个女孩的前途和人生好像都负担在了他身上,他实在被压得喘不过气来。

快十点了,芦焱让小家去睡了,自己放水泡了个澡。拿起旁边的香皂,还是小家收拾家务时放在这的,是她们女孩爱用的法国茉莉皂,用起来倒也不错。

第二天芦焱刚去商会就被卞融嘲笑了,“这是去哪玩儿了?一身的香味儿。我父亲也真是的,还想让我和你在一起,哼。”

芦焱回头一脸不开心地问岳胜,“真的很香吗?”岳胜纠结着回答,“还行吧。”

自从芦焱成为副会长,穿得也是一直很讲究,外国的大裁缝量身给他做的。今天芦焱穿的是银灰色马甲和西裤,里面则是板板正正的白衬衫,脚上是黑色皮鞋。比起以前一身的水蓝长衫,现在的他更像个商界的精英。

想着装模作样带个金丝眼镜,最后还是放弃了。这些稚气的行为岳胜看在眼里,也真的欣慰,欣慰芦焱过得还算不错,也担心他太天真。

不过岳胜想多了,芦焱谈生意的时候还是很老练的,总是能为商会争取到最大的利益。

关于小一辈的婚事,芦卞两个老家伙是看在眼里急在心里。不过卞融过生日了,要举办个什么假面舞会。

给卞子粹高兴得不行,遍请商界的青年才俊和金融大鳄,为的就是提高一下芦焱的危机感,促进联姻。

芦焱一开始根本就不想去,这几天心力交瘁让他白头发都要长出来了,只能用手搓搓脸,一头栽倒在床上。

咚咚咚——

“请进。”

“二少爷,我听之苇说,卞小姐要举办个什么舞会,我能去吗?”

芦焱一下子坐起身来,“你,你要是想去,就跟我父亲说说......但他不是不让你出去吗?”

“就是因为这样,我才来找你。我问你,我能加入那个什么党吗?”

“不能!”芦焱拒绝地很干脆。

“为什么?”


评论(12)

热度(359)

  1. 共29人收藏了此文字
只展示最近三个月数据